技術文章
Technical articles一、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
水體分類:
I類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、國家自然保護區;
II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、珍貴魚類保護區、魚蝦產卵區;
III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、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;
IV類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;
V類 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區域。
二、污水排放標準
1、濃度標準
2、總量控制標準
3、國家排放標準(主要有“污水綜合排放標準”等)
4、行業排放標準
5、地方排放標準
污水綜合排放標準
I類(13項):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影響,不允許稀釋,一律執行嚴格標準。
II類(26項):長遠影響小于I類針對排放區域和新建、現有,執行不同的標準。仍按排放區域不同執行不同的標準。